考律師你需要知道的基本三件事
一、律師考試報名&考試時間
自2019年起,為了便利應考人的準備工作並減輕其負擔,律師和司法官考試的第一試與第二試已實施同步進行。考慮到這兩項考試在科目上具有高度的相似性,且參考人群亦有大量重疊,相同的應試科目現在採用統一的試題。這項安排旨在提升應考效率,使應考人能更專注於考試內容的準候,從而提高通過率,更有效地支援法律專業人才的培養和發展。
項目
|
日期
|
報名日期
|
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一試):113.04.23 – 113.05.02
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113.09.12 – 113.09.18
一律採網路報名。
|
考試日期
|
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一試):113.08.03 – 113.08.03
專技高考律師考試(第二試):113.10.19 – 113.10.20
|
放榜日期
|
1.預計113年8月
2.預計113年12月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
最新簡章下載
|
最新律師考試簡章請點我下載(尚未開放)
|
二、律師考試報考資格
資格條件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規則第5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1.專科以上學校法律、法學、司法、財經法律、財金法律、政治法律、海洋法律、科技法律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
2.專科以上學校,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
3.高等檢定考試法務相當類科及格。
|
三、律師考試地點
考試院說明,這2項考試第一試筆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第二試筆試分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律師考試都考那些科目?
一、律師一試科目:
律師一試
|
※綜合法學(一)300分: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
|
※綜合法學(二)300分: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
|
||
科目總分為600分
|
二、律師二試科目:
律師二試
|
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
|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
|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
|
國文(作文)(100分)
|
|
「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四科任選一科(100分)
|
|
科目總分為1000分
|
律師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一、成績計算
- 第一階段(一試)成績計算:依據應考人的第一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從全程參加考試的人員中選取排名前33%的考生進行擇優錄取。
- 第二階段(二試)成績計算:根據應考人的第二試成績高低,對每一選擇的試科目進行排名,以全程參加考試的人數中排名前33%作為及格標準。
二、律師400分門檻
- 及格標準設定:考試的及格標準根據每個選擇的試科目全程參加考試人數的前33%來決定。
- 四大核心領域成績要求:考生在「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四大核心法律領域中的總分需達到800分中的400分,以確保其具備基本的專業執業能力。
- 統一及格門檻:所有選試科目的及格門檻統一設定為400分,旨在確保不同選試科目間的及格人員在素質上保持一致,防止因選試科目差異導致的及格機會不公。
此改革旨在提高律師資格考試通過者在公法、民法、刑法、商法等四大核心領域的專業水平,確保他們具備優秀的專業執業能力,進而提升法律服務的整體質量。
律師及實習律師薪水收入
律師考試歷年錄取數據
一、近三年律師考試錄取人數統計
年度
|
試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總及格率
|
112年
|
二試(選試智財法)
|
1,069
|
1,004
|
321
|
–
|
31.97%
|
二試(選試勞社法)
|
560
|
510
|
163
|
–
|
31.96%
|
|
二試(選試財稅法)
|
275
|
254
|
81
|
–
|
31.89%
|
|
二試(選試海商法)
|
1,358
|
1,271
|
423
|
–
|
33.28%
|
|
一試
|
12,038
|
9,864
|
3,341
|
–
|
33.87%
|
|
111年
|
二試(選試智財法)
|
1,040
|
935
|
311
|
508.00
|
33.23
|
二試(選試勞社法)
|
572
|
525
|
169
|
509.00
|
32.19
|
|
二試(選試財稅法)
|
296
|
265
|
81
|
505.00
|
30.57
|
|
二試(選試海商法)
|
1,138
|
1,062
|
352
|
512.20
|
33.15
|
|
一試
|
11,599
|
9,342
|
3,150
|
372.00
|
33.72%
|
|
110年
|
二試(選試智財法)
|
1,053
|
991
|
328
|
522.00
|
33.10%
|
二試(選試勞社法)
|
568
|
538
|
179
|
538.50
|
33.27%
|
|
二試(選試財稅法)
|
321
|
298
|
100
|
533.50
|
33.56%
|
|
二試(選試海商法)
|
1,047
|
1,000
|
333
|
530.00
|
33.30%
|
|
一試
|
11,755
|
9110
|
3,059
|
33.58%
|
律師工作內容說明
- 依據當事人的委託或法院的指定,處理各類法律事務。
- 可以處理包括商標、專利申請、工商及土地登記在內的各種法律代理事務。
- 在執行上述職務時,必須嚴格遵循相關法律和規定,如有違法行為,將依法處理。
律師考試常見問答
為提供更多資訊支持,我們精心整理了一系列常見問題及其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查閱以下內容,以獲得更多相關訊息!
Q:非法律系考律師?
A:非法律系想考律師,依簡章規定,專科以上學校,領有畢業證書,並曾修習民法、商事法、公司法、海商法、票據法、保險法、民事訴訟法、非訟事件法、仲裁法、公證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國際私法、刑法、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訴訟法、證據法、行政法、證券交易法、土地法、租稅法、公平交易法、智慧財產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消費者保護法、社會福利法、勞工法或勞動法、環境法、國際公法、國際貿易法、英美契約法、英美侵權行為法、法理學、法學方法論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或刑事訴訟法,有證明文件。
Q:律師工作內容?
A:律師考試是經由考試取得執業資格,國家並不負分發任用責任,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
Q:律師考試時間?
A:律師考試是法科生一項指標性考試,考試分為二試,第一試報名時間約在4~5月,考試在8月舉辦;第二試報名時間約在9月、考試約在10月舉辦。
Q:律師考試科目為何?
A:律師考試分為二試,第一試科目為綜合法學,第二試科目包括憲法與行政法、民法與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及國文(作文),另外包括選試科目「智慧財產法」、「勞動社會法」、「財稅法」、「海商法與海洋法」等4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