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3司法官考試簡介 │ 一次了解所有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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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錄


考司法官你需要知道的基本三件事

什麼是司法官?或稱法官,是司法體系中的專業人員,主要職責是審理案件、裁定爭議、解釋法律及確保法律的正確實施。他們在法庭上擔任公正的裁判角色,通過對案件事實的審查和法律的適用,作出判決,從而實現法律正義,維護社會秩序與公民權益。作為法律實踐的關鍵一環,司法官必須具備深厚的法律知識、嚴謹的職業道德以及公正無私的態度,承擔著推動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使命。

一、司法官考試報名&考試時間

司法官考試採分階段進行,具體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為筆試,第三階段為口試。僅有通過第一階段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第二階段考試,而通過第二階段的考生則可進入最終的口試階段。考試的具體舉行日期及結果公布日期,將根據考試典試委員會的決議進行安排。此一系統性的考試流程旨在確保每位司法官候選人都經過嚴格的評估,保障司法公正與專業水準。

2024年司法官考試日程表
項目
日期
報名日期
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04.23 – 113.05.02
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3.09.12 – 113.09.18
一律採網路報名。
考試日期
司法官考試(第一試):113.08.03 – 113.08.03
司法官考試(第二試):113.10.19 – 113.10.20
司法官口試(第三試):114.01.11(六)
放榜日期
1.第一試:預計113年8月
2.第二試:預計113年12月
3.第三試:預計114年1月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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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司法官考試報考資格

中華民國國民,凡年齡介於18歲以上(至考試前一日計算)至55歲以下(至報名前一日計算),無論背景為政治、法律、行政等各學科領域的畢業生,或已取得律師資格的專業人士,均歡迎報考司法官,實現您的職業抱負。此項規定旨在鼓勵各領域的優秀人才參與司法體系,共同為實現社會正義與法律公平做出貢獻。
項目
資格條件
應考資料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得報考本考試。
1.大學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
3.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
4.經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司法行政職系各類科考試及格滿三年。
5.經高等檢定考試司法官或法務類考試及格。
體格檢查標準
司法官考試應考人體格檢查,依司法官考試規則第7條之規定辦理,應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一)視力:矯正後優眼視力未達0.1。
(二)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三)罹患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四)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
(五)罹患其他無法治癒之重症疾患,致不堪勝任職務。

三、司法官考試地點

考試院說明,這2項考試第一試筆試分設臺北、臺中、高雄等3考區,第二試筆試分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口試,集中於臺北考區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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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考試都考那些科目?

司法官考試涵蓋兩種主要的題型:選擇題、申論題。科目前面有『※』為測驗題型,剩餘為申論題型。第一試綜合法學(一)之「憲法」、「行政法」、「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綜合法學(二)之「民法」、「民事訴訟法」等科目部分試題採用複選題。另應試科目除國文外,均附發法律條文,於考試時以單科本方式提供應考人使用,以供參考:

一、司法官一試科目

律師一試
※綜合法學(一)300分:憲法40分;行政法70分;刑法70分;刑事訴訟法50分;國際公法20分;國際私法20分;法律倫理30分。
※綜合法學(二)300分:民法100分;民事訴訟法60分;公司法30分;保險法、票據法、強制執行法、證券交易法各20分;法學英文30分
科目總分為600分

二、司法官二試科目

律師二試
憲法與行政法(200分)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300分)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200分)
公司法、保險法與證券交易法(100分)
國文(作文)(100分)
科目總分為900分

三、司法官三試科目:

司法官考試的第三階段為集體口試,該階段的成績滿分為100分,並嚴格按照口試的相關規則進行。根據口試規則的第二條,口試分為三種形式,考官可根據考試的具體性質,選擇實施其中一種或同時採用兩種方式進行。此安排旨在確保考試的全面性與公正性,充分評估每位候選人的綜合能力及適合司法官職務的資質。
個別口試
指個別應考人回答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儀態、溝通能力、人格特質、才識、應變能力。
集體口試
指二位以上之應考人分別回答口試委員之問題,藉以評量其儀態、溝通能力、人格特質、才識、應變能力。
團體口試
指五位以上之應考人輪流擔任主持人,藉以評量其主持會議能力、口語表達能力、組織與分析能力、親和力與感受性、決斷力,及參與討論時之影響力、分析能力、團體適應力、壓力忍受性、積極性。

司法官考試成績計算方式

司法官考試通過三階段的嚴格篩選過程來挑選合適的候選人,包含兩階段的筆試和一階段的口試。考生必須逐階通過,方可進入下一階段,且每階段的錄取資格不得保留。
  • 第一階段:根據考生第一階段考試的成績高低,選取全程參加考試人數前33%的考生進行錄取。如計算出的錄取人數出現小數,則進位至整數。若最後一名錄取考生出現同分情況,則同分考生均予以錄取。
  • 第二階段:錄取人數根據考生第二階段考試的成績,按照需用名額的120%進行擇優錄取。同樣,計算結果如有小數則進位。最後一名同分考生亦一律錄取。注意,若考生任一科目得分為零,則不予錄取,缺考科目視同零分。
  • 總成績計算:考生的總成績將基於第二階段與第三階段的成績合併計算,並根據需用名額進行擇優錄取。第三階段口試成績若未達到60分或缺考,則不予錄取。

這一系列嚴謹的考試與錄取流程旨在確保選出的司法官候選人在專業知識及實務能力上達到最高標準,以維持司法系統的公正與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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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一、薪水計算方式

成功錄取成為司法官的候選人,在接受職前訓練期間,將獲得與委任第5職等本俸5級相當的待遇,月薪大約為49,340元。完成訓練並且考核合格後,候選人將分配至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的職位,此候補期為期5年。在候補期滿且服務成績達標的情況下,將進行試署,試署期限為1年,期間月薪將超過10萬元。
此制度旨在透過系統性的培訓與嚴格的考核,確保司法官具備高度的專業能力與道德標準,以促進司法公正與效能。
等別
薪水待遇
司法三等
職前訓練期間:約49,340元;訓練期滿及格:薪水10萬以上。

二、特殊補助

補助事項
補助內容
結婚補助
2個月薪資
生育補助
2個月薪資(雙生以上者,按比例增給)
喪葬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3~5個月薪資
子女教育補助
依規定標準補助,最高35,800元
急難貸款
住院、醫護、喪葬、災害等,最高60萬元
其他優惠貸款、存款
多家銀行配合公務員專屬優惠方案,含貸款、購屋、儲蓄等。

司法官考試歷年錄取數據

司法官考試的選拔過程分為三個階段,每個階段都有其獨特的錄取標準,旨在嚴格篩選出最合適的候選人。
  • 第一階段:考生需在第一階段的筆試中,根據成績的高低排名在全程參加考試的人數中位於前33%,方可通過此階段。
  • 第二階段:第二階段的錄取則是按照考生在該階段筆試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名,根據需用名額增加20%進行擇優錄取。值得注意的是,若考生在任一科目中得分為零,或缺考(亦視為零分),則不予錄取。
  • 總成績計算與最終錄取:考生的總成績將基於第二階段和第三階段(口試)的成績合併計算,並按照需用名額進行擇優錄取。若考生在第三階段的口試成績未達到60分或缺考,則不予錄取。
這一系列的錄取標準和程序,確保了司法官候選人的選拔過程既公正又有條不紊,以期培養具備高度專業知識和道德標準的司法人才。

一、近三年司法官考試錄取人數統計

年度
試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分數
錄取人數
總錄取率
112年
三試
241
241
199
598.5
201
83.40%
二試
2,919
2,776
245
8.83%
一試
10,597
8,866
2,998
83.67 %
111年
三試
191
191
158
602.67
158
82.72%
二試
2,735
2,523
515.50
192
7.61%
一試
10,241
8,440
382.00
2,817
33.38%
110年
三試
166
166
140
626.67
140
84.34%
二試
2,766
2,649
539.50
168
6.34%
一試
10,444
8285
2,832
34.18%

司法官工作內容說明

通過司法官考試的人員將接受一段為期一年六個月至兩年的專業訓練。訓練完成並且考核合格後,將被分配至地方法院及其分院的公證處等相關職位,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此階段的訓練和分配過程旨在確保新晉司法官具備必要的職業技能與實務知識,為其未來在司法體系中的職業生涯奠定堅實的基礎。
值得注意的是,經過訓練期並取得及格資格的司法官,在實際擔任職務的首六年內,將不得轉調至司法院、法務部及其所屬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任職。這一規定旨在確保司法官在關鍵的初期服務年限內能夠專注於司法領域的工作,從而提升其專業能力並維護司法體系的穩定性和專業性。
分發單位
地方法院及其分院公證處。
工作性質
1.分發至司法院擔任司法官:審核訴訟案件卷證、審理訴訟案件及製作裁判裁定書類等。
2.分發至法務部擔任檢察官: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並負責其他法令所定職務之執行。

司法官考試常見問答

為提供更多資訊支持,我們精心整理了一系列常見問題及其解答,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歡迎查閱以下內容,以獲得更多相關訊息!

Q:考司法官年齡限制?

A:報考司法官年齡須在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55歲以下(算至報名前一日),才能報考。

Q:非法律系考司法官?

A:非法律系想考司法官,依簡章規定,只要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並曾修習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憲法、行政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商事法等科目二科以上(每科二學分以上)課程,即可報考。

Q:司法官學歷限制?

A:報考司法官學歷資格須為大學以上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

Q:司法官薪水待遇為何?

A:經司法官考試及格者,訓練期滿及格分發擔任候補法官或候補檢察官,月薪10萬以上。

Q:司法官工作內容為何?

A:錄取司法官後,主要分發到司法院及法務部,其工作內容如下:
1.分發至司法院擔任法官:主要工作為辦理民、刑事案件審判,由各法院院長視業務狀況核派加班或出差。
2.分發至法務部擔任檢察官:主要工作為實施偵查、提起公訴、實行公訴、協助自訴、擔當自訴及指揮刑事裁判之執行,需配合業務輪值、加班或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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