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公共政策制定或執行的過程中,有學者認為,相較於其他種類的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s),企業或商業團體一般而言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請問可能的原因為何?請列舉三個可能的原因說明之。此外,在某些情況下,某一個或某些企業或商業團體則可能不具有較大的影響力,請您列舉一種可能的情況並說明之。(25分)
解析:
政策合法化過程中,立法機關除了會審查行政機關相關法案外,行政機關的政策方案已完成規劃後,尚需要經過有權責立法機關進一步依照特定流程,進行相關審議,使政策具有合法化地位。而利益團體此時也會在合法化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以下就相關概念論述之:
(一)利益團體的意義:
依杜魯門(David Truman)之看法,乃是指具有共同態度之團體,同社會中其他團體提出主張。其目的在建立、維持與增加共同態度所蘊含之行為模式。換言之,利益團體意指由一群具有共同態度、信念、利益者所組成,採取各種方式,向其他人、其他團體及政府機關組織提出其主張或要求,已達其共同目標或目的的組合體,可分為下列二種類型:
1、公益性團體:以促進公共利益為目的,以一般人為服務對象。如:人權團體、環境保護團體、消費者保護團體。
2、私益性團體:以促進私人利益為目的,且有特定服務對象的團體。如:工會、農會、商業同業公會等。
(二)利益團體活動的功能:
1、澄清及明示民眾需要功能。
利益團體可以做為一般民眾與政府官員之間的橋梁,可將不同觀點與事實帶進政策制定的過程。
2、提出各項替選方案。
可借助利益團體將各種分歧的與衝突的個人利益,進行部分整合並提出討論。
3、監測政府治理的功能。
利益團體可以發揮監督功能,對政府的各項施政措施不當之處提出批評,要求立法或以行政命令補救之。
4、參與問題解決過程的功能。
利用相關機制,在行政首長做決策前,必須廣泛與特定政府官員和私人團體進行必要互動。
5、建立聯盟的功能。
利益團體還具有建立聯盟功能,他們可以協助立法機關各委員會的委員,針對審議中法案尋求外界支持。
(三)利益團體影響力來源:
1、以選票強化影響力。
對於以單一議題做為訴求的利益團體在選舉時較能凝聚共識,要求成員投票支持或反對其特定候選人。
2、以籌募競選經費強化影響力。
各利益團體領導人在議會尋求與其立場一致或相近候選人合作,要求候選人當選後能為他們發言,而這些領導人即為他們籌募競選經費。
3、以勸服的方式強化影響力。
透過理性的說服方式,遊說民選的官員或立法人員去制訂對他們有利政策。
4、以利益團體領袖做為決策菁英的方式強化影響力。
利益團體高階領導人,對於政策制定具有相當大影響力,尤其是在政府部門的決策者將政策制定權責授給私部門情況下更加明顯。
(四)利益團體影響力不大原因
1、會員人數的多寡
人數多的利益團體提出想法或訴求,意味可以反映更為廣泛的議題,即使非屬此團體成員也可能因此受惠,不若人數稀少的團體其訴求可能較為狹隘。換言之,會員人數少的利益團體可能影響力就不大。
2、領導統御的才能與技巧
領導者的才能與技巧係決定團體影響力成敗的重要條件。才能出眾的領導者往往對於團體的成長助益甚大,這類對於政治運作較為熟悉、具備溝通能力的領導者甚至能夠彌補其他的缺點,將有限資源極大化效益,進而達成預期目標。反觀,統御才能欠缺的領導者是團體組織的致命傷。
3、組織可有效運用經費
組織得以運用的經費經費的多寡是決定利益團體影響力的關鍵。豐厚的財力或許並不必然提升團體的政治優勢,但經費短少的團體卻是難有一番大作為。
4、組織成員的分布程度
有些利益團體所屬成員分布各地,而部分團體的成員則集中在某特定區域。這種組織成員的分布程度會影響政治動員的力量。但分布較為集中團體影響力就比較低。
章節出處
- 本題屬於 「利益團體與政策影響力」 的範疇,探討企業或商業團體影響政策的原因,以及其影響力可能受限的情境。
關鍵重點
-
企業或商業團體影響力較大的原因:
- 財務資源:企業擁有豐厚的資金,可透過政治獻金或遊說影響政策制定。
- 專業知識與資訊優勢:企業能提供專業建議,使政策符合產業需求,提升決策可行性。
- 經濟影響力:企業能影響就業、市場與投資環境,政府需考量其經濟影響力。
-
企業或商業團體影響力較小的情境:
- 政策涉及高度民意壓力:當特定政策受到強烈公眾關注與社會壓力(如環保法規、勞工權益)時,政府可能優先回應公民訴求,而非企業利益。
- 政府監管嚴格:如反托拉斯法規、競爭法等,政府可能限制企業影響力,防止壟斷與不公平競爭。
企業雖然通常在政策過程中具優勢,但在特定情境下,其影響力仍可能受限。
二、青年就業問題是政府關切且想要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假設政府想要透過開設程式設計訓練班來緩和青年就業問題,因此在不同的縣市,都開設相同的訓練班來培訓有志青年,為了評估該班之影響,政府蒐集了該班在不同縣市的相關資訊。假設資料顯示A縣市的訓練班有220人報名,但因只有100個名額,因此錄取了100人,經過三個月的訓練後,有98人結訓,有78人在結訓後兩個月獲得工作。B縣市同樣有100個名額,結果有150人報名,錄取100人,在經過三個月的訓練後,有97人結訓,52人在結訓後兩個月獲得工作。請問:
從影響評估的角度來看,您認為那一個縣市的職業訓練班對於參加者有較大的影響?請列舉兩項您認為可能的原因或理由並說明之。(25分)
解析:
政策評估為利用科學技術以及方法,系統系的蒐集政策相關資訊,對於解決公共問題方案規劃和執行過程、執行結果或影響的一系列評論活動。因此評估並非僅指政策執行結束後績效的評估,也包含政策執行之前及執行過程中評估。
(一)影響評估
係針對政策提供的相關服務與財貨,對於標的人口行為與態度產生變化程度進行相關評估作業。
(二)政策評估標準
1.效能性(effectiveness)
效能某項政策方案達成預期結果或影響程度,將實際完成者與原本預期水準相比,進而了解政策是否產生所期望的影響或者結果,套用到政策面向上,就是政策執行後是否有對外環境產生影響。
2.效率性(efficiency)
政策產出與使用成本間關係,通常以每單位成本所產生價值最大化,或每單位產品所需成本最小化為評估基礎,其主要著重於以較佳方式執行政策,而非以有效途徑完成目標。
3.充分性(adequacy)
政策目標達成後,消除問題程度,雖然有時政策目標設定是為消除整體社會問題,但因為特定因素,導致政策執行後目標常被迫縮小,獲是僅對問題作部分解決。
4.公平性(Equity)
政策執行後導致與該政策有關社會上資源、利益與成本公平分配程度。一項公正政策乃是一項影響或努力得到公平合理分配政策。
5.回應性(Responsiveness):
政策滿足一特定團體需求與偏好程度,一個滿足效能、效率、充分與平等政策建議,如果未能回應受此政策影響標的團體的需要與期望,仍然不是一個理想政策。
6.適當性(Appropriateness):
適當性就是實質理性問題,一個適當性政策要同時能滿足上述五項價值。
(三)本題認為B縣市職業訓練班對於參加者有較大的影響
1.效率面來看,B縣市職業訓練班報名人數較少,但最後結訓人數與A縣市訓練班人數並不會有太大差異,可以花費較精簡人力物力來達成等值效果,可以有效節省職業訓練班的開支以及人力安排。
2.充分性來看,B縣市職業訓練班花費訓練時間較A縣市訓練班時間長,可以安排更專業周延的訓練課程幫助學員提升其專業度,幫助他們未來在職場上可以快速了解並應對各種不同情形與問題。
章節出處
本題屬於 「政策影響評估」 的範疇,主要探討政府職業訓練班的成效比較,並分析可能影響政策成效的因素。
關鍵重點
- A 縣市職業訓練班影響較大,理由如下:
- 就業率較高:A 縣市訓練班結訓後的就業率為 78%,遠高於 B 縣市的 52%,顯示該縣市的訓練班在提升學員就業機會方面較具成效。
- 效能表現較佳:A 縣市的結訓人數(98 人)與 B 縣市(97 人)相當,但成功就業者比例更高,表示該訓練班的內容或地方就業市場對學員的需求較為匹配。
A 縣市的訓練班較能提高學員的就業機會,顯示其在政策效能方面優於 B 縣市,可能與培訓內容、地方就業市場需求吻合度較高有關。
三、依據學者在拉丁美洲中許多城市的研究,其研究結果顯示在不同城市的街道上,大多是由中低收入戶所營運的違法商家或攤販,雖是這些中低收入戶的主要收入來源,但也造成街道髒亂等的外部性,容易引起一般民眾及中產階級者的不滿。政府有制定相關的管制法規,但不同地方政府對於違法商家或攤販的執法程度或稽查強度是不同的,請您從政策執行或分配政治的角度來分析:列舉四項可能影響地方政府執法或稽查強度的因素並說明之。(25分)
解析:
從公共政策理論發展來看,政策執行一直被視為黑箱過程,並未受到學術界以及實務界重視,一直到學者普理斯曼(Pressman)和衛達夫斯基(Wildvasky)於1973年合著《執行:聯邦政府的期望在奧克蘭市落空》後,討論執行文章開始大量出現,此後才開始認真考慮政策執行對公共政策影響。
(一)定義
學者指出:政策執行是指政策方案在經過合法化以後,擬訂施行細則,確定專責機關,配置必要資源,以適當的管理方法,採取必要的對應行動,使政策方案付諸實施,以達成預定目標或目的之所有相關活動的動態過程。
(二)模糊衝突模式
米蘭(Richard Matland)依據衝突程度的高低與政策模糊程度的高低,將政策執行分為四種類型:低衝突與低模糊的行政(administrative)執行、高衝突與低模糊的政治(political)執行、低衝突與高模糊的實驗性(experimental)執行、高衝突與高模糊的象徵性(symbolic)執行。分述如下:
1、政治性執行型態─較低的政策模糊性和較高的政策衝突性:
政策參與者有明確界定的目標,但由於這些明確界定的目標互不相容,因而引發衝突。衝突通常在制定執行政策的過程中已確立,激烈的競爭也隨之爆發。政治執行的主要原理在於:執行結果是由權力決定的。在有些情況中,一個政策參與者或者一個政策參與者聯盟有足夠的權力將其意志強加於其他參與者身上,在其他情況下,參與者則求諸於討價還價來達成一致。諸如:垃圾桶決策模式。
2、實驗性執行型態─較高的政策模糊性和較低的政策衝突性:
指導這一執行類型的主要原理是情境狀況支配著執行過程,執行環境中的資源與參與者。這些資源與參與者因地而異,因而結果也大不相同。大家皆在摸索實驗過程中執行。例如:腦力激盪。
3、象徵性執行型態─較高的政策模糊性和較高的政策衝突性:
高度模糊而又高度衝突為特徵的政策的確存在,當我們要以公共利益界定政策目標時,通常會產生較多的衝突,高度的衝突是重要的,因為它構建了解決問題的方法,高度的模糊性則導致結果因地而異,其主要原理是地方層面的聯盟力量決定了結果。諸如:漸進決策模式,我國核四政策是否續建,即涉及「發展主義」與「環保主義」的衝突。
4、行政性執行型態─較低的政策模糊性和較低的政策衝突性:
模糊性和衝突性都以較低的選擇機會,為理性決策過程提供了先決條件,目標是明確的,用以解決現有問題的技術是已知的,Simon稱這類決策為程序式的決策。行政執行的主要原理,在於執行結果是事實上是事先預測的。諸如:理性決策模式,興建高速鐵路政策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案例說明
1、政治性執行型態
地方政府官員對於稽查與管制流動攤販有明確界定的目標,但因為攤販本身形成一個固定的排外網絡關係,因而引發兩者衝突。衝突主要原理在於:地方政府官員執行結果是由權力決定的。地方政府官員理念可能會跟攤販利益有衝突,則需求諸於討價還價來達成共識。
2、實驗性執行型態
地方政府官員和流動攤販彼此皆有共識可以減少污染,但地方政府官員並無規劃出明確政策方針內容,因此需要和流動攤販在摸索過程中取得共識。
3、象徵性執行型態
地方政府官員和流動攤販彼此低度共識,也就是產生「發展經濟」與「環保主義」的衝突,此時僅能透過漸進決策模式化解衝突。
4、行政性執行型態
地方政府官員和流動攤販彼此皆有共識,地方政府官員並規劃出明確政策方針,此時兩者可以按照政策內容來進行相關規定內容。
章節出處
- 本題屬於 「政策執行與分配政治」 的範疇,探討影響地方政府對違法商家與攤販執法強度的因素。
關鍵重點
影響地方政府對違法商家與攤販執法強度的因素可能包括:
- 政治考量與選票壓力
- 攤販群體可能擁有一定的選民影響力,地方政府若過度嚴格執法,可能影響選舉結果,導致執法趨於寬鬆。
- 經濟與社會條件
- 若該地區中低收入戶比例高,政府可能更傾向放寬管制,以減少對經濟弱勢族群的衝擊。
- 執法資源與行政能力
- 地方政府執法人員數量有限,若其他公共安全問題較為緊迫,對違法攤販的查緝力度可能較低。
- 社會衝突與輿論壓力
- 若當地居民對攤販問題反應強烈,或媒體大幅報導街道髒亂問題,政府可能會提高執法強度,以回應民眾關切。
地方政府在執法上需權衡政治、經濟、社會等因素,執法強度的變化往往取決於現實政治與民意需求。
四、有些學者們認為在實務上,以全面理性的方式來分析公共政策是不可能的,請列舉五項可能的原因或理由說明之。(25分)
解析:
古典經濟學所提出的「經濟人」(economic man)假定作為基礎:決策者可以依據完整資訊,對問題解決方案進行周詳考量,進而制定出最佳決策。但賽蒙(H. A. Simon)提出「行政人」(administrative man)概念:決策者僅為意圖理性,其因受到個人環境與能力限制,進而無法達到理性境界,所以人類為有限理性。以下就相關概念論述之:
(一)基本假設
1、決策者對行動後果欠缺充分知識,因每項行動皆有無法預測結果。
2、決策者對於備選方案未具充分知識或無法得到所需資訊,故無法找出所有可能備選方案,只好簡化替選方案尋找過程。
3、即使決策者具有若干備選方案,也難以準確排出優先順序。
(二)人類無法全面理性原因
1、主觀限制:民意代表的價值觀會影響理性的客觀面,導致無法客觀評比方案順序進而完成目標。
2、多元價值與目標衝突:社會具有多元衝突的目標與價值,導致無法進行價值權重的配置與目標客觀的評比。
3、沉澱成本:當前投資的公共計劃已經支出相關費用,迫使決策者無法改變現行的政策結構,只能繼續承擔。
4、不確定性未來:未來充滿高度風險與不確定性,欲對未來進行預測非常困難。
5、問題本質難以界定:廣博理性認為問題一經由界定就不會改變,其實問題必須一再界定,政策分析為問題再界定過程。
(三)具體解決之道
1、決策者根據過往經驗,並參酌目前及未來情況尋求滿意的決策。
2、大部分情況下,決策者依照過去經驗解決問題、找尋替選方案,並選擇一個令他滿意的決策。
3、制定滿意決策前,先設定滿意標準,此項滿意標準是依據客觀環境以及實際需要而定。
章節出處
- 本題屬於 「理性決策與其限制」 的範疇,探討全面理性決策在公共政策分析上的侷限性。
關鍵重點
全面理性決策在公共政策中難以實現的主要原因:
- 資訊不完全:決策者無法掌握所有相關資訊,導致政策分析無法達到最優解。
- 價值衝突與優先順序問題:社會價值多元,政策目標間可能存在矛盾,難以制定全面理性的選擇。
- 資源與時間限制:政策決策需考量時間、人力、財務等資源,無法進行無限深入的分析。
- 未來的不確定性:政策影響通常涉及長遠發展,無法完全預測未來變數,導致決策存在風險。
- 政策執行的路徑依賴:先前投入的政策成本(沉沒成本)可能影響決策,導致政府傾向延續現有政策,而非重新評估最佳方案。
這些因素使得決策者難以依據「全面理性」制定政策,而是採用「有限理性」或「滿意決策」來應對現實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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