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內容
高普考法律廉政工作是通過法律手段和監督措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推動政府廉潔高效運作的專業職責。
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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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制定與修訂、法律諮詢與服務、案件調查與處理、反腐倡廉工作、法律教育與培訓、廉政監督與評估、內部控制與合規管理、協調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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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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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49,340元
普考41,700元
*此表參考為主,實際薪資以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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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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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可被分配至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下屬機關(構)、全國各縣市的政府機構、各級代表機構,以及公立學校的政風室或政風處等部門。這些單位是公務人員展開其職業生涯、貢獻專業與實踐服務精神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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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資格
高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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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2.經高考或相當高考之特考及格,普考或相當普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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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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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高考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2.高中職以上學歷畢業。
3.經普考以上或相當普考以上之特考及格,初等考或相當初等考之特考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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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試科目
高普考涵蓋三種主要的題型:選擇題、申論題以及混合題型。科目前面有『◎』為混合題型,『※』為測驗題型,剩餘為申論題型。考試內容結合共同科目及各類組的專業科目,其中專業科目會根據考生選擇的類科而有所差異,而共同科目對所有考生均相同。以下提供各類組的概覽,以供參考:
共同科目:
考試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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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與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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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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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80%、測驗20%)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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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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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作文80%、測驗20%)
※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20%、法學緒論20%、英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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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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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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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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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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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
◎行政學
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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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
公務員法概要(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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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近三年錄取率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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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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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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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考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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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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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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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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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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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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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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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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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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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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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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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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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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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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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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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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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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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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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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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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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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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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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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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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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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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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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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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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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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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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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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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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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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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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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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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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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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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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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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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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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3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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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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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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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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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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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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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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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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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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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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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
|
1,045
|
32
|
62.57
|
48
|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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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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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
|
1,443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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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7
|
21
|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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